订苗方法
基地苗木常年接受预定,在苗木质量没有异议的前提下,根据苗木的等级、数量和价格,缴纳苗款总额的20%做定金,并签订苗木购销合同,其余苗款在提苗钱一次性付清。双方根据合同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,违反协议者要承担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。随苗发货携带相关的栽培技术资料,也可提前索取。
汇款账号 对公账号:06422201040004651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本溪县碱厂分理处
银行卡: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1010554169712 持卡人:王庆奎
中国邮政银行 6217982250000142155 持卡人:王庆奎